武汉理工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2012年考研复试安排 | ||||||||||||||||||||||||||||||||||||
发布时间: 发表者:admin 点击次数:1737 | ||||||||||||||||||||||||||||||||||||
根据我校2012年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工作的安排,经学院研究决定,现将我院复试工作的安排公布如下: 一、复试分数线 1、根据2012年武汉理工大学专业复试分数线的要求,所有第一志愿报考我院并达到以下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免试推荐研究生不参加复试)。学院将不再向考生发放复试通知书。 (1)、全日制学术型硕士 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 总分310,单科38(满分100),57(满分150) 计算机系统结构专业: 总分315,单科38(满分100),57(满分150) 计算机软件与理论专业:总分315,单科38(满分100),57(满分150) 软件工程专业(一级学科硕士点): 总分315,单科38(满分100),57(满分150) (2)、全日制专业型硕士 计算机技术专业: 总分290,单科38(满分100),57(满分150)) 软件工程专业: 总分290,单科38(满分100),57(满分150) 2、第一志愿报考我院学术型硕士、达到国家分数线而未达到我院最低复试线的考生,均可参加专业型硕士复试。 二、复试及加试内容与形式 1、心理测试: 在武汉理工大学心理健康中心的指导下,对所有符合条件参加复试的考生及已被我校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生进行心理测试。没有参加心理测试的复试考生将不能参加笔试和面试。 2、 体检: 考生持本人身份证于2012年4月13日到马区东院医院参加体检。 3、笔试: (1)学术型硕士(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系统结构、计算机软件与理论等专业)和专业型硕士(计算机技术专业)专业考试科目:程序设计(不限语言)、编译原理 (2)软件工程专业学术型硕士和专业型硕士专业考试科目:软件工程综合(主要包含:软件工程、软件需求与建模、软件项目管理、软件测试)、程序设计(不限语言)。 4、实践能力上机测试:主要考察C语言程序设计及程序调试能力。 5、面试:英语听力与口语、专业英语综合。 6、加试:凡是以同等学历报考我院的考生加试以下科目:《编译原理》、《C语言程序设计》,每门课程考试时间为2小时,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具体时间安排
四、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费100元,在复试的资格审查时凭校财务收据统一收取。 根据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所有拟参加复试的考生根据本人情况,携带以下证明材料(含原件、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留存学院)参加复试: 1、所有武汉理工大学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的考生须携带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院开具的学籍证明; 2、所有非武汉理工大学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的考生须携带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学籍证明; 3、所有往届本、专科毕业考生须携带准考证、二代身份证、毕业证; 4、所有武汉理工大学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的考生须携带准考证、二代身份证、网络(继续)学院学籍科开具的该生已通过成人高考且2012年7月能准时毕业的学籍证明; 5、所有非武汉理工大学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的考生须携带准考证、二代身份证、所在学校成人教育管理部门开具的该生已通过成人高考且2012年7月能准时毕业的学籍证明; 6、所有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的考生须携带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和自学考试的毕业证; 7、凡是准考证上注明“复试时请出具学历证书认证证明”的考生必须提供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及学历证书原件。 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复试资格;证明材料不齐全,取消复试资格;提供虚******明材料取消复试、录取资格,并追究相应违纪、违法责任。 五、总成绩计算办法 复试成绩为复试各环节(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外语听说能力考核)成绩按一定比例折算之和,满分为100分,考核形式主要为笔试、实践能力上机测试、面试,折算系数如下。 专业素质和能力的考核将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考试成绩大于等于60分为合格,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同等学历(高职高专、本科结业、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的考生必须加试本专业大学本科两门主干课程,,每门课程满分为100分,考试成绩大于等于60分为合格,加试成绩可不计入复试成绩,但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总成绩计算办法 参加三门国家统考科目考生总成绩=〔(初试统考科目成绩之和)/3.5〕*35% +〔(初试自命题科目成绩)/1.5〕〕*15% +复试成绩*50% 参加四门国家统考科目考生总成绩=〔(初试统考科目成绩之和)/5〕*50% + 复试成绩*50% 2、复试成绩计算办法 复试成绩=英语听力*15% + 笔试*50% + 面试*20% + 上机测试*15% 不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考生,将视作自动放弃复试资格,该生复试成绩为零,不予录取。 复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公示复试及拟录取结果。 六、奖学金评定办法 根据《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方案》的精神,推荐免试生第一学年获一等奖学金,委托培养研究生不享受奖助学金,其他全日制研究生第一学年的奖学金等级按其录取总成绩排名确定奖学金等级。 硕士研究生奖学金等级比例
注:全额学业奖学金为研究生所在专业的学费标准,全额学业助学金的标准为240元/月。 七、双选工作时间和地点详见报到时学院的公告。 八、咨询电话: 87216780、86582188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2012年4月5日 |